英爱(金喜爱 饰)虽然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之中,却锻炼出了坚韧的性格和美好的品德。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赚取外快补贴家用,英爱成为了斯宇(车仁表 饰)的家庭教师。斯宇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从小过的是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个性桀骜不驯,成绩自然也是一塌糊涂,这样大相径庭的两人,居然在朝夕相处之间碰撞出了爱情的火花,虽然这段感情遭到了斯宇家族的强烈反对,但斯宇还是坚定的想要和英爱在一起,为此不惜放弃了家族财产的继承权。
离开了家族,斯宇和英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开心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英爱就发现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
加菲演的John像一只癫狂又脆弱的小鹿,有着诗人般的浪漫和无尽的哀伤与喜悦。过去的种种时光,纵然潦倒憔悴,纵然惴惴不安,但它们仍能为人生漫漫长夜留下最璀璨的划痕。尽管生命注定消逝,尽管倒数的滴答声一直响彻脑海,还是要抓紧一切时间去生活去体会去感受。
“我该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 A love letter to theater and all the dreamers. 眼泪止不住。
歌曲的旋律不错,但歌词更像口水歌,至于人物原型,由于对舞台剧零认识,艺术家的悲歌,作品都是创作者死后才能发扬光大,身价倍增,因为已绝迹!
鲜明的活着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不是我的菜,跟la la land比不是一个量级的。歌很一般,没啥记忆点,调度也没亮点,林的《汉密尔顿》我就不感冒,这部也一样。
天才拍天才了救命
用音乐具象化展现创作者的生活和想法,妙啊。音乐很好听,原型乔纳森的故事太动人了,在快餐店打工维持生活,创作出了音乐剧《吉屋出租》,却在这部作品在百老汇首演前去世,这部作品红了几十年,但乔纳森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切。
加菲的演技有点尬住,但是他太真诚了,那双眼睛流起泪来很难不勾得人跟他一起心碎。音乐好喜欢啊。
我大概就是不喜欢musical period
作为处女作水平很不错。Jonathan Larson这形象不怎么可爱,周围的人要不停地迁就他的任性孩子气。悲剧色彩的一生值得同情,但是词曲都很一般,全片最好听的旋律是生日歌。音乐剧气氛不错,但每首歌的编排高潮都上不去,感觉作曲和编曲对如何表达情绪的起伏无能为力,只能堆砌音符和声部。电影的视听也是类似的吃不上劲的感觉。听听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乐剧吧。同样,故事里包含纽约同性恋群体对抗艾滋病的情节,这个不怪Larson,实在是因为《天使在美国》太出色了,巧合的是Lin-Manuel Miranda选Andrew Garfield出演是在看过他出演《天使在美国》之后。
周日在咖啡馆喝咖啡的SB懒癌,忽悠卖货的无良广告商,前女友哄一哄就好,房租水电别断我马上续费,好基友的逝世,以及要连续不断的创作才能期待卖出作品。这就是剧作家对过往创作史的狠狠吐槽。30了又如何?功成名就的前夜,只是35就挂了,人生真是充满遗憾。7.7
前女友拍了爱乐之城,加菲哥是想着不甘人后也来这么一部吗?可惜他音乐感不太好的样子,反倒觉得凡妮莎出彩。
为何总在梦想终点止步?为何总会留下遗憾?那便是生命的倒数时刻在无声呐喊。
其实我是很能体会Michael的,我也不过是一个理想败倒在生活面前的人。向生活服了软,听了劝,平平淡淡,循规蹈矩生活一场。不再觉得从事自己喜欢的行业就是一件幸福的事,大抵是聊胜于无的安慰多于喜好带来的幸福,也似乎可以理所当然为自己并不出众的天赋而开脱。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怀念他们一起长大,儿时的下午最美好
以为是故事,其实是哲学,以为是哲学,其实是求索以为是求索,其实是人生指南
赢了表演,输了情感。歌舞编排强是强,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 但本片跟“下限高,上限低”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当然没差别,故事模板,影像表达,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引人入胜,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毕竟[倒数时刻]本就未真正存在过,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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