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到一半就猜到大概结局了,因为大叔的借口实在是太烂了逻辑不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边看一直期待着有什么惊喜或者意想不到的反转,结果真的就那么点屁剧情拍得又臭又长足足90分钟,强烈不推荐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人人都会死,
太累了,基本就是在叙事,尼森老了 性感女神也老了 算了 不看了 没看完
剧情肯定俗套,但是不至于烂片,有连大叔的电影还是要看的,毕竟不是当打之年,看一部少一部。杰森斯坦森都五十多岁了,硬汉越来越少了。
没有火爆刺激的动作或者枪战场面,很简单的故事剧情讲得虚头巴脑的,本片最大优点是几个演员的表现还不错。
007皇家赌场马丁坎贝尔指导,连姆尼森大叔再次记忆营救,这回是救自己。老套的破案,全程昏昏欲睡,全是尿点。
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财富和荣耀 有人性的贪婪 还有倔强的骨气
一旦失去了“营救”光环,老尼就godie了,而且是被乱枪射死。一个老年痴呆杀手,因为不杀小孩,从而卷入一场少年人贩卖淫案件,并且自己完成了自我救赎,暗杀了几个小boss,最终的大boss并没有被法律制裁,而是死在了“黑警”手中。
故事基础还是可以的,双线并行,使得连姆尼森没有像他的其他电影一样过度英勇,逐渐失忆的设定让他多了一丝脆弱。不过结尾确实太随意了,有点不知该怎么收,于是就这样了。
看来人的肌肉记忆要优于大脑记忆……盖·皮尔斯为啥越看越像娜奥米·沃茨?
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看到一半就在翻导演拍过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就是最可怕的一种经历。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连姆尼森真的老了。不过,身手依旧不错。拳拳到肉。看得我肉痛。剧情还不错。跑步机那一段太痛了。
有时候这个世间还真的需要那些隐匿在阴影中的暗夜骑士…
“这里越来越像阿富汗了。”
硬是拖剧情啊,还把撞针搞掉了……亿万富翁家里没保安的嘛,随便就进去杀人了……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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