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太无聊了,怎么敢拍两个半小时的?情节概括一下,前半段就是马戏团里的小机灵鬼,后半段小机灵鬼诈骗失败,沦为“怪人”,节奏差到当爆米花电影都不够资格。
寻着liedownplease来看的 我真是看不得电影了
这故事很陀螺,魔幻,暗黑,节奏偏慢但是点打得很好,一流的表演和制作提供了绝佳的代入感,观影体验不错。
作为陀螺粉,对片子多少是失望的,但鲁妮还是太可爱了。
原作看得我迷迷糊糊的,陀螺改编版人物造型更加多元,太适合我们脸盲患者了。geek形成了闭环,场景安排和光线色彩很有陀螺特色,但表演其实不及原作。
寂寂无名的男人stan ,没有珍惜自己的机会,被欲望所淹没,在杂技团里利用前两个女性,无意酒给Pete反而害死了pete,那是的Stan还有些良心和愧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Stan 贪婪越发的膨胀,一步一步,最终玩火上身,把最爱他的Molly 也伤透了,Stan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天道轮回,最终自己亲手把自己变成了怪物。
The irony of self-fulfilling prophecies. Or is it an allegory for failing to take therapy seriously? The idea is good -- that everyone's opportunists in a hustler's world, except for the innocence that offers love and support with almost no boundaries until they get deeply hurt.
“uh…mister…I was born for it”
电影在文本改编上基本上延续了47年电影版本,特别是几个主人公的设定跟古尔丁版本一致。可惜两次电影改编都忽略了原著以塔罗牌为章回的意义,电影不约而同的强调了”倒吊人“这张代表“牺牲”的牌。陀螺在结尾的处理基本上还原了格雷沙姆的小说原著,从Geek开始到Geek结束,“恐惧是通往人类本性的钥匙”。
看爽了,比《soho》好看太多了,我恨不得他拍成电视剧。
绝好的复古风格,摄影、服装俱佳。凯特布兰切特油美出了新高度。男主在追名逐利之中迷失自我,金钱、美色、贪欲,到头来都是一场空,黄粱梦后,最终只能认清自己,只是归属于那个破败的马戏团,不过到这里都能猜到结尾了,可是他为啥非得明知陷进的情况下再去做“怪人”呢?
三星半,结局太惨了,别人怎么说都不听。非要沦落至此,这是人性使然吗?
只想特别说鲁妮玛拉真的很美。
没抱预期,没想到能看进去。剧本老一套,完全由叙述语气撑起的电影。
有没有一种可能,泡在福尔马林或毒酒里的畸形标本有一天跑出了罐罐,长大成了一名电影角色,没人知晓他的身世、他的欲望、他的结局。热爱收藏畸形标本何尝不是一种恋尸癖好?马戏表演,其实是复古又魔幻的恋物崇拜。巨大而浮夸的电流穿过,只带来了一小阵麻木的肌肉痉挛,与一众不明所以的傻瓜观众的惊呼,这就是恋物癖导演们所追求的电影体验。
我觉得新版有点被贬得太狠 我觉得改编很好 真实书写出了人生的宿命感
AMC 没看过老版的,故事节奏很差,导致两个半小时让我觉得过于拖沓,毫无必要;马戏团真没必要着墨这么多,和后面的故事发展有很大的割裂感。其他方面都很好,有点可惜。好莱坞大概真的拍无可拍了,不是炒冷饭就是炒冷饭,还炒不好,食之无味。
2个半小时。。。好长。减一星。。
前半部分太长了 结尾渐入佳境 陀螺还是nb的 copper真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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