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Kenneth Branagh有一个金子般的童年,父慈母爱,学习好还有漂亮女孩子喜欢
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非常personal的作品。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
同样是讲成长的故事,美国的成长和日本的成长就是风格迥异啊哈哈,挺喜欢这部的调调的,镜头感太棒了,小朋友的演技也很牛逼
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非常personal的作品。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
倒是没有非得做成黑白的必要...彩色更适合这种家庭喜剧的风格
看了后悔的程度。肯尼斯布拉纳先生,您不会演也就罢了,现在连导也不会了吗?尽管剧情并不累赘,但这一个小时四十分钟的电影依旧显得无比漫长,节奏实在太差劲了。大多数情况下的黑白和彩色的转变都没有意义,所谓“电影艺术照亮动荡生活”的观点根本不需要这么表达。情绪破碎,故事刻意,仿佛揪着观众领子强迫大家认同这是一部【冲奖】片一样。
好吧,不是每一次黑白都是影片牛逼嘎嘎的特征
总体来说电影很一般,黑白电影这种怀旧的形式因为色彩其实看起来还是挺闷的,场景因为灰色调的原因很多内容会被忽视从而显得简单。离开故乡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本地无法生存需要逃避,或者他乡有更好的远大前途,但是家乡总有让人留念的地方和记忆。电影是一个北爱尔兰的城市,对于这个地区我们确实了解的不多,女主角犹豫不肯离开时说熟悉这里所有的街道,这里所有人都认识他们及孩子等等,虽然街道正在因为宗教信仰发生巷战乱哄哄,但是她还是对于离开熟悉的家人和习惯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内心是不安的。很多移民前的心态似乎都是如此的,当一个人足够自信强大时,就像里面的男主角,他会勇往直前。孩子,总会是又可爱幼稚又很容易盲从的,时常让人哭笑不得,小小年纪对于喜欢的女孩行动很努力就很赞,小男子汉的感觉,大概是电影里最有意思的亮点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音乐挺有趣的,但是整个故事完全看不进去——太轻了,没有举重若轻,就是单纯飘着……而且感觉导演用彩色的方式在拍黑白,整个画面颜色看起来非常的不和谐……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小演员有点灵。有老旧舒适的质感,但时不时会跳出来一些themepark式的手法。
小演员有点灵。有老旧舒适的质感,但时不时会跳出来一些themepark式的手法。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不可抗力皆因沒有想像力,才那麼需要黑白來補救。《羅馬》都能把幾坨屎拍出不明覺厲的形式感。肯尼去到盡也只是把舞台上的彩色,反射到奶奶的眼鏡上,黑白裡帶點彩,搞得這麼初級。
《贝尔法斯特》有着十几首动听的BGM,在轻歌曼舞中唱尽爱尔兰人的乐观幽默、执拗坚强,道出他们的心酸与不舍。
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结尾朱迪丹奇喃喃自语目送一家人离去,电影酝酿已久的乡愁也到了高潮。但也许是那段北爱宗教暴乱的历史过去沉重,削弱了主题,特别是从孩子的视角看许多桥段设计过于刻意,太像舞台剧不够自然,感染力欠缺。不过,诗意的摄影加超赞的配乐,以及演员整体在线的演技,还是值得推荐。最后,豆瓣评分这么低,难道观众口味都喜欢国内院线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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