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本杰明巴顿奇事》不同,这里的故事可能难以带入。所以评分这么低。
前半段是苦逼单相思,后半段突然就科幻了,变成了不老处男。
6.3分#整个故事非常王朔,前半段的童年青春错过的爱情都还挺正常的,不过后半段这个干细胞广告宣传片风格是怎么回事……
王朔的文本没错了,就是有点太冗长了,长得似我庸俗无味的一生,一生不死,一生作配角。
应该说是含朔量相当低的一部电影,但是还是能看到他的影子。片子节奏相当快,如果没有上一辈的故事加持,可能没有那么吸引人。可是这个上一辈的故事讲的实在潦草,总觉得背后有什么隐情。片子感觉勘破了爱情与人生,直击生死谜题。可是却也没说出什么,但是故事的流畅性是很好的,即使没讲出什么,你也愿意看完他。王珞丹可算是遇到了一个比较适合自己的角色,细听台词功力很可以的。王传君相比起来,吐字模糊,总体来说,片中女性角色更亮眼一点,不论是丁萌萌还是苏,不知道这是不是王朔创作多年以来的感受。
流逝的不是时间,是存在的一切。即使保持身体的不变,变化的一切,也会不断的冲刷着精神,长年累月,曾经温和清爽的小溪,会变成凶猛吞人的洪水。被过往淹没的你,依旧站在那里,但没人记得你还站在那里……如果人会遗忘,或被遗忘,谁来定义你的永恒。
很多地方总感觉可以处理的没那么狗血那么仓促/杂乱/突兀/折磨/莫名其妙,是可以把这个故事讲深讲好的。可编剧和导演就是要把血压拉满,借文艺之名在各种“感人”情节里跃迁,把大把文艺的台词甩到观众脸上
很喜欢飞机转场的镜头。看完这片更加明白一件事,没有心动过就是没有
其实从开头到出国那一段我真的觉得挺好的,除了画面的卡顿感、抖动感和掉帧感让我有点难受之外,我都很喜欢,剧情从出了国之后开始跑偏了,如果直接发现永生干细胞,并且结局和丁萌萌在一起都比这个结局好太多,编剧为了让郭小鲁体会孤独,让他周围的亲人和爱人全部写死,并且强行深刻,探讨生死,把事情搞复杂,就彻底将故事讲烂了。
编剧王朔用奇幻的方式跟观众开了一个玩笑:永生永世,抑或是一种惩罚,因为你希望用“不老”对抗错过,却发现最后自己失去了一切,唯有你孤独存在。但爱情,是可能是解药,因为爱情是一段一段随着时光变换状态的事物。早期是懵懂,前期是热烈,中期是相思,到了最后,仅剩下回忆。其实谁能一直一样?懂得爱,除了包容和付出,还需要准备迎接那个你逐渐不认识的人,或者容颜老去,或者物是人非。
时已不在,朔音无声。
没懂…节奏线乱了。阿甘和本杰明的合体,但是合坏了,有点故作神秘,可以科幻,但不能拍到让人看不懂啊。即便是作者电影,也得让观众品个味儿出来。
两星半,剧情和台词水平完全不匹配啊,内容与爱情无关,是在讲生老病死?王珞丹扮演的苏凌芳演出了米莱的感觉,最后吴彦姝的老年苏凌芳让我流下了眼泪,王传君一直是稳定输出。
出发点是好的,用奇幻的故事来探讨爱情探讨生死,只是背景故事太多了,表现得东西太琐碎了,一方面让奇幻变成难以理解,另一方面使探讨的东西浮于主角的旁白,缺少了文艺片所有的深沉。当然,从这样的角度讲述一个故事不失为一个好的尝试。
纯粹是为了王传君的演技给个三星。还有,可以天马行空,但是可不可以不要乱搞实实在在的生物医学…搞生物的真的会疯。如果去掉所有乱七八糟的科研情节,明明可以是部不错的电影。
故事就是京圈文学那褂,电影的呈现及格,故事的情感才是没崩的关键
女主对男主的感情挺深的
一个电影,前后基调差距那么大,割裂太重了。前段可以,一见倾心青梅竹马,相依为命。去了捷克留学,那么前卫牛逼的学科实验室,就俩个人????开玩笑呢。我比较赞同:王小莫挣大钱,苏受精怀孩子都是男主的幻想。女二打了几次,癌症传遍身体死亡,第二个男主自己录入,就会成功不老不死??又科幻,又深情,女主的骚操作更不少。导演意淫的夸张了,苏和女二都投怀送抱给男主,男主坐怀不乱??纳尼?男主是苏的初恋,那女二是捷克没男人了喜欢一个人10年??导演对女性的意淫太重了。
6/10。王朔和冯小刚一样去追溯青春的爱与痛了,折射出苦难与救赎的女性立场和生命母题。凌芳一开始就失去父母,村里亲戚领养她后每天就是洗衣、被责骂和撵出家门,甚至安排与畸形儿相亲,因此比任何人有更有成功的野心,不断陪酒和攀关系进入演艺圈。萌萌这个无拘无束、充满朝气的女孩形象是从小鲁的视角展示,体现在割阑尾炎、留学合租、小提琴路演和吃年夜饭时投怀送抱等一系列事件,至于后半段她对干细胞研究近乎宗教般的牺牲,采取的也是一种与苦难为伴的救赎意识,疾病缠身的每一刻都是与时间赛跑,临终前醒悟只有爱能治愈死的疼痛,不向爱自己的人表达情感,只怕以后连表达的机会都没有。最后成为植物人的小鲁视角由慢视力变成眨眼的‘‘倍速’’感知,照顾余生的凌芳和打招呼又跑出去的女儿穿梭于各个生命节点,包含着记忆和将来的生命最高形式。
故事杂糅,看完后感觉都老了,但是很感动。说说苏,在郭小鲁出国研学时,她说“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在郭小鲁问她要不要注射干细胞时,她说“如果我会忘了你,我还是我吗?”的确,相较于表皮的年轻永续,记忆才是最重要的。昨天和朋友聊天,我在想自己也是更加注重记忆和体验的人,如果给我多一次机会,我想回到小时候,不用改变人生,只要完完整整再体验一遍当时的感觉,那就很好很好。年轻的时候,身处其中反而没有意识到那是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候就是普通的生活,即使知道终究要离别,也想再经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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