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血地。//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
当奶奶正对着镜头呢喃:"Go.Go now.Don't look back."一个孤独的老人在失去另一半后,依旧坚强告别剩下的家人。只留下自己一人头靠着门,带着无言的悲痛与不舍。这是布拉纳私人真情的回忆,是布拉纳自己的贝尔法斯特。致所有留下的,所有离开的,所有迷失的。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布拉纳赶快下场吧……回去养老吧!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大型室外情景剧既视感,小男主互动角色,除了爷爷奶奶两个有点人性(妈妈也有点情绪),其他角色感觉都是棋子。家里和街道场景太缺乏生活痕迹了,暴动完路边整洁的比刚铺完沥青还新,可能导演对自己的童年回忆加了超级滤镜吧
总体来说电影很一般,黑白电影这种怀旧的形式因为色彩其实看起来还是挺闷的,场景因为灰色调的原因很多内容会被忽视从而显得简单。离开故乡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本地无法生存需要逃避,或者他乡有更好的远大前途,但是家乡总有让人留念的地方和记忆。电影是一个北爱尔兰的城市,对于这个地区我们确实了解的不多,女主角犹豫不肯离开时说熟悉这里所有的街道,这里所有人都认识他们及孩子等等,虽然街道正在因为宗教信仰发生巷战乱哄哄,但是她还是对于离开熟悉的家人和习惯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内心是不安的。很多移民前的心态似乎都是如此的,当一个人足够自信强大时,就像里面的男主角,他会勇往直前。孩子,总会是又可爱幼稚又很容易盲从的,时常让人哭笑不得,小小年纪对于喜欢的女孩行动很努力就很赞,小男子汉的感觉,大概是电影里最有意思的亮点
给五星有点过了,整体显得匠气了些,但无疑是个可爱又真诚的片子。朱迪·丹奇演得实在太好。乡愁真的是太容易击中人了。
调度很差,一到群戏就晃个不停 拿六十年代的乡恋做幌子 实际年代感与布景一点都没做好 特别出戏 居然还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 台词也很装逼
镜头大量的使用不同的深景构图,还有人物面部特写,黑白电影,反正我是不懂了,这部电影就像一个蹩脚货,反向韦斯安德森?音乐可以听一下
看到一半睡着了,看完剧本发现那些地方睡过去也不影响理解。全片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头吧。詹米多南拍拍这种角色挺好的,逐渐让我摆脱五十度灰的印象,虽然一开始看还是有点出戏
Jojo Rabbit➕罗马,但只学到了前者的匠气和粉饰太平,拍不来后者的格调和感染力
非常私人。真实印证了影人在成名过后会把自己的回忆过水捞一下给大家吃的流程,里面一定会加自己最喜欢的料,比如这部铺的满的不行的音乐,但是却给观众0感动。(非常努力的代入了,你真不能说它拍的不好,但是真的很流水账)
很私密的个人回忆。“你为什么拿这个洗衣粉”“biological(含酶的)”笑死我了哈哈。以及雷神漫画暗示了男主长大最终执导了雷神电影么哈哈哈哈。整部电影太工整啦,看评论说不如Roma,确实。
镜头大量的使用不同的深景构图,还有人物面部特写,黑白电影,反正我是不懂了,这部电影就像一个蹩脚货,反向韦斯安德森?音乐可以听一下
虽然想展示的是动荡年代的故事,但是影片的气质太干净了。尤其是男女主角,找的太漂亮了,共舞那段,也不仅仅是那段,影片的调性没有完全统一。当然,许多细节前后呼应还是蛮钟意的,加酶的洗衣粉广告、父亲高超的投掷能力……总比《斯宾塞》那种直接塞给你的细节展示要好得多。
6/10。其实整体的质感还可以,故事虽然普通,但把童年的美好与家庭、社会的暗流涌动展现了出来,算是完成了任务。然而故事还是过于琐碎,导致没有重点,而且所谓童年的美好大多透过看电影来呈现,是为剧作上的偷懒。
昨天的移民故事会给今天的困境找到一些答案吗?未来存在于过去中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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