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制作全面升级,但仍是艾格斯地域民俗神秘主义类型体系的一部分,但与前两部作品明显不同之处在于《女巫》和《灯塔》中诗歌般的恐惧之源统治了叙事——一层无法言说的薄膜迷惑了我们对电影中世界的理解,那是年代久远又从未可知的自然或超自然的浑浊邪恶,以及人与人之间始终存在的心灵壁垒和随之产生的扭曲畸变,可以感受到《北欧人》中艾格斯同制片厂之间的拉锯战,最终的结果便是这个“哈姆雷特”的原型故事在明确甚至可以说简单的动作惊悚片主线外又保留着对角色行为动机的高浓度的神秘色彩修饰,于是这便形成一个这两种驱动力谁都可以离开谁而更加自我的单独存在的尴尬分裂境地,庆幸于艾格斯对视听演出风格的统一和坚守,没错,这或许是日渐迟暮的好莱坞今年最具风格化和破坏力的作品,它依然值得影迷去观看,更值得一个导演剪辑版的圆满补完。
看来导演本意是为了展示维京文化,但说实话,现在维京文化已经不算很新鲜了,众多的影视剧尤其是游戏已经很充分地表现了维京文化,说到底还是野蛮人的残暴文化,不会上瘾的。
柯南伯格回归土酷的片子,维护“城里人真会玩”的主题几十年不动摇,可以说观看体验十分快乐了。虽然一帮人冷淡着聊些幼稚的科幻世界观有点炮打蚊子的感觉哈。另外斯图尔特在此片表现我觉得还不错呀,求别尬黑。柯南伯格之前还找过五方合作,怎么回事啊是故意组暮光cp吗
完全达到预期的一部片,并且超过同类型的《绿衣骑士》。提前预定2022年十佳不成问题。老婆很美。
绝大多数场景的镜头都是固定机位拍摄,好处就是平静,观众不会过多的带入到电影里,但这不能说是拍摄牛逼,只是一种方式而已,尤其是导演想拍成史诗般的戏剧形式,这也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剧情发展不算明晰,时间线模糊,特别还有很多神神叨叨的内容。
一群北欧蛮子尴尬浮夸的说着假的古English。
说是哈姆雷特的原型,放在中世纪欧洲的奴隶制环境里,如此野蛮不堪。妮可戏不多,有点奇葩,安雅的声音这么年轻,跟后翼弃兵完全不同。
杜比影院的视听效果太棒了,刺激直接的复仇故事。
其实所有游牧民族 部落风情的电影 都是王子复仇记 狮子王 的故事大纲 only the scenes and the leads can make them outstanding unfortunately not this one. Anya looks beautiful but not viking enough.
主要是元音与爆破音的发音训练,佐以大量肢体动作,并辅以少量原生态风光。
不算很爆款,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些惊艳之处,支撑阿姆雷特复仇的根本,是他相信自己的父亲是遭到背叛的英雄,而叔叔是弑父娶母的小人,但整个故事被颠覆在于,他发现自己的认知根本就是错的,这种冲击相比一次复仇要来得多,最终他还是要回去杀死叔叔的理由不再是为过去报仇,而是保护自己的未来。
(一看就挺贵的)游戏过场动画大电影。故事告诉我们“生完孩子就好了”有多么错误。
The Northman延续了Robert Eggers鲜明诡异的个人色彩,强烈且步步为营的原声带,触动信仰的摄影和美术设计,还有无限次惊艳全场的Anya Taylor-Joy,无一不给这魔幻现实史诗加分。
命运之子在命运降临之时,哭喊着许下命运之誓。愤怒之山在愤怒消逝之前,咆哮着流下燃烧之泪。武士之树在武士现身之时,冷静的种下预言之梦。黑夜之刃在黑夜死亡之后,贪婪的喝下仇恨之血。噩梦与噩梦的撕扯,绝望与绝望的对峙,残酷与残酷的仇视,毁灭与毁灭的轮回。复仇王子的故事,向来冰冷又爆裂。如果你的期待是荡气回肠的宏伟巨作,你肯定会失望,但是如果你把它看成带有戏剧质感的民俗志怪类小故事,嘿,完全超乎期待了亲。形式感与气质上都保留了艾格斯的个人风格,冷峻,阴暗,神秘而幽深,野性而唯美。虽然王子复仇的故事很老套,但至少在视听层面上十分精美,艾格斯对心灵图腾的狂想,对肉体如同雕塑般的光影雕刻,对血与骨的原始质感呈现,已经足够动人心魄。最后想说,朋友们,莫以人多论史诗啊,想看多人打架欧拉欧拉的去看《热血高校》!
又想骗我玩英灵殿!感觉血腥程度还好,至少没人要做血鹰……
好摄影,好屁股,好风光,好无聊。妮可基曼的演技实在是不敢恭维……同题材不如《绿骑士》
就哈姆雷特混麦克白,在王子复仇记里加了预言女巫,妮可是哈姆雷特他妈和麦克白夫人的混合,大剧情基本照本宣科,视觉上搞搞巫术迷幻,主要剧情基本剧透没了毫无惊喜,安雅那脸怎么瘦脱相了。
不是溅一脸血就悲壮了,也不是念几句咒就神秘了。看剧照还以为是什么史诗级大片,结果就是在村子里玩玩狼人杀还有跟斯巴达一样卖卖肉🤦♂️(看Anya在船上独白忍不住笑出声)
类生物元素只是表现的躯壳,内核形式更接近于《大都会》、《星图》那一类。人体与器官的剖切成了近未来人性的溯源点,相伴成人骄横的的方寸人心里,环境烙下了代价的图腾。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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