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音乐铺得有一点满,虽然用了黑白但是整体镜头给得非常工业化,buddy和爷爷聊“离开”这件事时挺动人的。
人生面临的无尽选择啊..and say in thankfulness that you are grateful he was there瞬间泪目..ps. bgm真好听
无论她是什么宗教,只要她正直与善良,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刚开始的调度让我想打一星,和罗马比就是个渣渣,后面统一的孩童视角,离开故乡的情绪也能让人感动。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性感的多南也会演戏了。但是仍然在提名里是最差一级的,比理查德好那么一点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想起狗脸的岁月和昇哥的《美好的哲学课》
视听语言极其混乱,但是有些模仿老照片的画面真的美。把朱迪·丹奇当树木希林在用
2.5 nobody cares your boyhood ya
3.黑白压抑,我还以为用黑白是有什么深意,但是感觉导演就是为了用黑白而用黑白,就是喜欢黑白,可能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确实是更糖水更relatable的roma
稍round up一下。和jojo rabbit略类似。总体是蛮感人的,很轻巧但有点点不能共情,可能我一直都想离开家乡吧。
同样作为乡愁电影,和《罗马》相比,《罗马》的艺术性可是《贝尔法斯特》比不上的。作为儿童第一视角叙述往事,带有更多幽默诙谐的口角,每个导演都有自己独特的乡土故事,比起《罗马》显得更平民了一点。
最终全家迁往伦敦,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爸爸陪同,送给小姑娘。感人的点。
【85】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小男主角可爱又幽默,染上黑白色也不能和罗马相比,太过匠气
同样是家长里短的流水账,这片就显得高大上,父母育儿的教育闪光点最值得欣赏,这才是优秀的电影,再加上范老的插曲,登峰造极
太过于自我了,不是每条道路都通《罗马》,情感要有,技术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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