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布置了过多莫名其妙的情节和故意煽情的演绎。为什么要加入男主妈妈被冰雹砸歪眼的荒唐,还有动态视觉能慢速观察一切来袭却不断摔跤?感觉都是莫名其妙为了增加特殊感的人设。外科医生莫名就深造去搞干细胞研究了,这是同一个科研方向吗?寒窗苦读的研究者么会不会觉得太容易了?既然是为了女主研究干细胞为什么自己不老了之后就独享了?莫名其妙女主去男主过去研究室还发现了一个受精卵自己代孕生下来……唯有结局处五月天式关于回忆不老的解读,让人如鲠在喉。 这个故事倒是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想学医让人不会死亡的梦想,可惜,渐行渐远了。
创意与主题还是可以的,有想法,不过导演的执行能力太差,也可以看出王朔的编剧也不行了。大量的旁白式叙述让人觉得很烦,本身电影也就那样,如当中所说,抱歉讲了这么一段很长的故事,剪辑的很差。王珞丹还是美的,王传君全程就是面瘫式的表演,完全不用力。一生追求永生不老的方法,到头来其实都是梦一场,一切的记忆都会消失,只不过是换个思考方式角度去活在另一个世界而已,俗称痴人说梦
导演想表达的东西太多,但是控场能力太差,可惜了王传君
和《本杰明巴顿奇事》不同,这里的故事可能难以带入。所以评分这么低。
一个电影,前后基调差距那么大,割裂太重了。前段可以,一见倾心青梅竹马,相依为命。去了捷克留学,那么前卫牛逼的学科实验室,就俩个人????开玩笑呢。我比较赞同:王小莫挣大钱,苏受精怀孩子都是男主的幻想。女二打了几次,癌症传遍身体死亡,第二个男主自己录入,就会成功不老不死??又科幻,又深情,女主的骚操作更不少。导演意淫的夸张了,苏和女二都投怀送抱给男主,男主坐怀不乱??纳尼?男主是苏的初恋,那女二是捷克没男人了喜欢一个人10年??导演对女性的意淫太重了。
造化弄人,爱而不得,分分离离,永在心底,疯狂一念,执着永恒,生死远去,陪伴永远,可能只有经历爱情思念一人的才深有体会。探讨生死有限、爱情无限的哲理片子,王珞丹、王传君、“丁萌萌“包括父母亲、六姑等一众各演员表演忒棒了,原声音乐缠绵萦绕,非常好听。因为看预告片剪的乱,没去影院看,现在后悔了。年度国产十佳,适合海外发行或评奖。
为王啸坤而看。这片子分数着实有点低了,虽然的确要素过多,不容易懂,但是镜头真的不错。王啸坤演这种角色真的是演活了,全剧搞笑担当。里面有个镜头,他长头发带墨镜这不是星野源的伟明嘛,哈哈哈哈,就说他两长得很像了。
这干细胞的广告做的有点大啊,是为了科普吗,可是最后结局也太梦幻了
说实话我没太看懂。这个结局是说植物人的郭小鲁是幻想出的吗?所以幻想出他们有了孩子,也叫郭萌?。。干细胞让人不老之前还是很好看的,一直吸引着看下去。只是把男主设定成一个禁欲的人有点可怜。
有些压箱底的东西就应该被灰尘掩埋 永不见天日
少见的拥有独特气质的电影,观感很奇妙,潇洒又文艺,即使是一些小幽默看着也有些许沉重。算不上爱情片,倒像是拍人的一生,拍人类对生命的探索。片中的念白并不拖后腿反而很合适。演员的表现都恰恰击准了点,王珞丹是真的美。最难忘的角色是丁萌萌,一开始“不怕死”地被医学生开刀,到最后因“怕死”而去“寻死”。“不老奇事”几个字大概是分开的,“不老”是主角的追寻而不是能力,“奇事”是人生的经历而不是能力的性质。
干细胞也可太奇怪了。太怪了,怎么想都不对。
亏得是王哥编剧,没他的话这部会好点还是差点就难说,可惜了好演员,这中间那么胡扯确实是奇事。
很喜欢前半段比较现实主义的部分,甚至有股第六代遗风 ,而正如片中原本扎实的时代背景在某一个年份突然断裂一样,情节本身也开始显得割裂和虚浮,最终七拐八绕进入了一个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时空。而唯一有连续性的、提醒观众这仍然是同一部电影的事物就是王传君那副一万年一个细胞都懒得变化一下的面瘫丧逼表情,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不老奇事”。
高,导演真的是高!一开始有点看不懂 慢慢就懂了 剧情节奏都刚刚好 前半段有点诙谐幽默 后半段逐渐严肃 有很多意想不到 无厘头 表达了好多 生与死和爱 在电影院看其他电影的时候片头出的预告让我觉得设定挺有意思 视力自动放慢 结合名字就感觉这电影应该坏不到哪 没想到有这么好(下载了很久五一假期太闲了清库存2倍速加3倍速看的) 3927号老鼠 希望医学可以进步 吃棒棒糖的女孩 他好的时候不需要我在
开篇三十分钟很难看,只是前史交代,更像是散文诗,文本几乎完成了叙事功能,不太需要影像;中段我个人很喜欢,完成度挺高的。想到了怦然心动、红玫瑰白玫瑰、活着、这个杀手不太冷等等,元素很多;结尾不太行,一段老套且令我不信的狂想。我个人其实很喜欢、很喜欢这个故事的主题和哲思,想到了《超忆症》,但对于影视化的故事来说,我只能给到3星。
好久没看过如此垃圾的电影了
22.2.6
王传君后半段总还是药神内味,明明不丑一人😂😂
故事杂糅,看完后感觉都老了,但是很感动。说说苏,在郭小鲁出国研学时,她说“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在郭小鲁问她要不要注射干细胞时,她说“如果我会忘了你,我还是我吗?”的确,相较于表皮的年轻永续,记忆才是最重要的。昨天和朋友聊天,我在想自己也是更加注重记忆和体验的人,如果给我多一次机会,我想回到小时候,不用改变人生,只要完完整整再体验一遍当时的感觉,那就很好很好。年轻的时候,身处其中反而没有意识到那是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候就是普通的生活,即使知道终究要离别,也想再经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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